室内环境污染不容忽视 专家呼吁为“健康”维权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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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•15维护的是广大消费者的生命与财产权益不受侵害,但在现实的诸多3•15维权事例中,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人们对于自身财产权益的维护。相对而言,在法律中被赋予“权利之首”的“生命健康权”并没有得到广大消费者更多的关注。
    “生命健康权”之所以没有得到广大消费者足够的重视,中消协相关人士分析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:一方面在于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所受到的侵害通常更具有隐蔽性;另一方面在于广大消费者对于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意识相对薄弱。为了使消费者更加重视生命健康问题,同时进一步形成关于“健康”的消费和维权意识,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5年3•15 维权的主题确定为“健康•维权”。
    实际上,我国当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问题十分突出,很多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造成严重伤害的案件可谓触目惊心,如2004年发生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; 与此同时,也有一些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问题具有相当的隐蔽性,消费者往往难以察觉,从而也引不起足够的重视。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正是其中之一。

杀人于无形:国内室内环境堪忧

    随着新技术在建筑业中的广泛应用,建筑物的密闭性不断增强,室内空气污染所引发的健康问题也愈加突出。最常见的室内污染物包括甲醛、氨、苯、TVOC和氡,它们绝大部分无色无味,主要来源于建筑本身、装修材料以及新家具。
    尽管很多人都是生活在充斥着室内污染物的建筑物内,但由于大部分污染物具有无色无味的隐蔽性,以及造成危害的滞后性,使得人们很难真实感受到室内空气污染的严重性。而实际上,由于我国建筑、建材厂商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室内环保意识普遍较差,使得我国室内环境污染问题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。早在2002年,有关组织就曾披露:目前发展中国家有近200万例超额死亡可能由室内空气污染所致,而我国每年可能由室内空气污染引起的超额死亡数可达11.1万人。室内污染所造成的危害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形成于不知不觉,但也有很多血的例证近在身边。长沙女孩婷婷因患白血病而死去,追悔莫及的父母悲愤控诉游击装修队和劣质装修材料;哈尔滨夫妇做人工流产竟是黑色胎儿,经监测,其室内空气有害物严重超标……如果说白血病的发病诱因在医学界尚未定论,但近年来白血病患病人数逐年陡增,而患者家庭在半年内曾装修过的十之有九,这确是不争的事实。医学专家指出,并非仅有白血病,室内环境污染还可能诱发包括呼吸系统、泌尿生殖系统以及神经系统的诸多病变。由此可见,室内环境污染对于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已经造成了极大的危害,而更由于其在大多数情况下“杀人于无形”,因此,健康专家呼吁人们一定要对室内环境污染这一“隐形杀手”给予足够的重视。

为“健康”维权:全社会共同行动

    营造安全的室内生存环境,牵动着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,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与分担,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就消费者“健康”维权以及全面解决室内空气治理这一社会难题,我国著名室内空气品质专家何鲁敏通过本报提出了如下建议:
    首先,对于开发商所宣扬的“绿色建筑”、建材厂商所宣称的“绿色建材”,以及装修公司所承诺的“绿色装修”,消费者要享有不折不扣的“知情权”。开发商及装修公司对消费者有真实告知义务,尤其对所使用产品的原料成分、含量、检验合格证明等,都要做出明确标示;建材厂商在涂料、胶粘剂和地板等材料的加工过程中,要杜绝欺骗性操作,实现规范性密闭处理。
    其次,要倡导消费者“生命健康权益”教育。由于消费观念及消费习惯作祟,目前消费者在室内环境污染方面的维权意识还显淡漠,对房屋的关注,多集中在工程质量和房屋面积上,却往往忽视房屋中有害污染物对健康的长远隐患。消费者教育应以培养具有实现高质量生活能力的消费者为目的,引导消费者掌握维权的知识和技能,养成维权意识,最终使健康维权成为其自觉的消费能力。    
    “解决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其实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”,何鲁敏先生如此认为。除了相关厂商及消费者要尽快建立起防范室内空气污染的意识,国家相关部门更应该有所行动。何鲁敏先生认为,目前的当务之急是,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起关于室内环境污染的行业标准;另一方面,要借鉴国际通行标准,尽快完善有关室内环境污染的法律、法规,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维护“生命健康权益”的“尚方宝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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